按照团章和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明确规定,共青团履行对学生会的指导帮助责任,团委、学生会在工作中既要有统一行动,也要 照顾各自特点,各司其职。学生会要经常、主动向团委报告情况,主动接受团委的指导帮助;团委会要耐心指导、热情帮助学生会,放手让学生会发挥作用,独立负 责地开展工作。为方便工作,我校共青团、学生会机构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两套职能、统一管理。团委书记由学校党总支部派出,副书记及团委成员由校团代 会选举产生。团委副书记兼任学生会主席。
(一)总 则
共 青团揭阳捷和工业中学委员会是在学校党总支部和上级团委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组织。校团委要坚持不懈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来动员、组织和教育广大团员青年,通过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和开展各种有益活动,把青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 纪律的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校团委必须联系学校各时期的中心任务,坚决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开展基层团组织工作,切实使团组织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党教育青年学生的桥梁与纽带,党的亲密助手和可靠的后备军。
(二)学校团组织
1、校团委会的产生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全校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团委会及学校党总支部批准。
2、学校团委会设团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下设各班团支部、教工团支部,团委委员任期二至三年,支部委员每届任期一年。
(三)团员代表大会
1、学校团代会三年举行一次,根据团章议程进行。
2、换届团代会召开之前,要组织筹备委员会,负责会前工作。筹委会一般由校团委委员及各支部书记组成。筹委会下设会务、宣传、秘书、监察等工作小组。
3、团代会代表由各支部民主选举产生。
(四)团支部成员职责
1、团支部书记职责
(1)团支部委员会工作的全面负责人,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传达学校党团组织的指示、决议,结合本班实际提出各时期的工作计划,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工作。
(2)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布置及协调支部各时期的工作,组织支部开展各项日常活动。
(3)定期向班主任征求团的工作意见。
(4)加强与班委的联系,交流情况,团结合作,搞好班团工作。
(5)加强同兄弟支部的横向联系,搞活班团工作。
(6)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组织好生活会,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帮助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同时,按时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
2、组织委员的职责
(1)分管支部团务工作,对青年进行团的基础知识教育,负责对要求入团的青年积极分子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考察培养,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2)协助支部抓好团员思想和团的纪律观念教育,做好表彰优秀团员工作,对违纪团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3)做好团费收缴、团员人数统计等工作,接转团员组织关系,办理超龄团员退团手续。
(4)协助支部书记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做好会议记录。
3、宣传委员职责
(1)做好宣传报导工作,与班委一道搞好板报宣传和广播稿件,大力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现象,引导团员青年好好学习、积极工作。
(2)深入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组织各种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团课学习、组织专题讲座及先进人物的事迹报告等等。
4、文体委员职责
发动和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健康的、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与班委团结合作开展好学生第二课堂活动,陶冶学生的思想情操,提高他们的鉴赏能力,并负责发现和培养文体活动的积极分子。
(五)团的组织生活
团的组织生活是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的必要形式。按《团章》规定:每个团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各团支部要认真落实组织生活。
(六)团的组织管理
1、我校团组织由学校团委统一管理。
2、支部发展要遵循团的组织发展方针“积极而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要严格按照发展团员的基本程序,进行教育考察,并指定专人联系、谈话,有记录。
3、发展新团员前,支部组织委员应向校团委汇报工作情况并领取入团志愿书,待申请人认真填写后,团支部履行通过手续。
4、团员的档案、团籍等,由校团委统一管理。凡团关系转入我校的,应由支部组织委员到团委领取团员登记表进行登记,并办理团员注册等转入手续,没有团员证要及时给予补发,毕业生离校和外出实习应由组织委员收齐团员证,统一办理团员关系转出手续。
5、团员证每一学期注册一次,由支部统一收齐办理。
6、建立《团支部工作手册》制度,作为评选先进团支部及先进团员,团干的基本素材之一。
7、支部委员每年改选一次,一般在九月份进行,改选工作要体现民主集中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结果上报学校团委会审批。
(七)团的组织奖励和处分
1、每年在“五.四”青年节期间表彰一批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团员,表现突出者推荐到上级团委表彰。
2、团员违反组织纪律和校规校纪将受到团组织的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团的纪律处分有5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八)推荐优秀团员入党
1、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为建党对象,是共青团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2、各团支部应组织要求入党和成绩显著的团员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活动。
3、校团委将根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定期组织党课学习,并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协助做好建党对象的教育,培养和推荐工作。
4、校团委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过程中必须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上报党组织审批前须进行全校公示。
(九)团费的收缴与管理
1、团组织的活动经费由学校拨款和留用团费提供。
2、团员应依时缴交团费,团支部组织委员要及时办理团费收缴手续,定期向团员公布团费收缴情况。
3、我校团员团费,一律按每人每月伍角缴交。
4、团员没有任何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作自动退团处理,团员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可只交党费不交团费。
5、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在察看期间仍应按团章规定交纳团费。
6、校团委每年可按50%的比例留用团费,其余50%上交上级团委。对留用团费的支出应由团委委员讨论决定。
(十)共青团与其他青年群众组织
1、校团委和学生会都是在校党委和上级团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并组织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教育、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和协助搞好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等等。
2、校团委会要耐心指导、热情帮助学生会,放手让学生会发挥作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校团委会要积极支持有利于青年教工、学生身心健康和增长知识才干的有组织的社团活动,并将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协助。
(十一)学生会工作
1、学生会机构: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纪检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学习部部长、外联部部长、生活部部长、文体部部长、劳动卫生部部长等。
2、学生会各职务对口校团委会职务相互兼任。
3、开展配合学校中心工作活动的要做好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