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服务队定名为捷和工业中学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第二条 本服务队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服务活动的本校学生组成的全校性团体,非营利性校园组织。
第三条 本服务队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精神,将“学习、服务、奉献、沟通”作为自身定位,探求适合当代青年志愿者的发展道路,将知识赋予到活动、工作中去,提升组织存在的价值。
第四条 揭阳捷和工业中学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宗旨:组织一批有理想、有抱负、充满热情与爱心的青年共同从事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组织和参与校园和社会 的公益活动,推动校园乃至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同时培养青年良好的道德修养,提高青年的综合素质,从而为社会输送栋梁之才,为整个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服务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组长若干名,直属捷和工业中学团委学生会外联部、劳动卫生部统一配领。由外联部、劳动卫生部统一决定服务队重要活动计划,领导服务队开展工作,决定服务队成员的任免(包括队长、副队长、组长)。
第六条 服务队每年换届一次,换届会议由新老组织机构成员参加。新一届队长由上一届队长提名,经面试考验通过及上一届组织机构三分之二以上人表决通过,方能担任服务队队长。组长根据各组成员协商推介,主要以班级为单位。
第三章 队长
第七条 凡是有愿望竞选该职位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队员均可报名参加面试,由团委学生会外联部、劳动卫生部经多方面考察通过即可任职青年志愿者队长职位。
第八条 队长职责
1.维护组织的荣誉,严守校纪校规,热爱本职工作,有较高的组织纪律性;
2.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注重保持良好形象;
3.思想觉悟高,组织带领能力强,有强烈的责任心及坚强的毅力;
4.以身作则,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要正确合理,秉公办事,严于律己;
5.工作时要有主动性,遇事沉着冷静,寻找解决方法,互相交流工作经验,以达到取长补短的效果;
6.处理好人际关系,多与下属成员并合理安排工作和学习的时间,做到工作和学习同步发展;
7.认真落实每一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做好队员协调沟通并及时做出工作调整,努力保证质量,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
8.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对阶段性的工作进行组织,安排和实施;
9.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在实践中树立共产主义思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及价值观、提高政治素质;
10.积极配合学校团委举行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各项宣传工作,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活动结束后,总结工作,交流思想,并向上级汇报情况。
第四章 队员
第九条 凡是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充满热情、有浓厚兴趣,能遵守服务队章程和制度的在校的捷和工业中学的学生,有加入本服务队意愿,经服务队批准即可加入。
第十条 队员的权利
(一)对服务队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优先参加服务队各项活动。
(三)推荐加入组织机构。
(四)获得服务队人力的帮助以及其它帮助。
(五)入会自由,志愿服务。
第十一条 队员的义务
(一) 自觉遵守服务队章程,执行服务队决议,推广服务队的文化,发扬奉献精神。
(二) 积极完成服务队委托的工作任务,志愿参与并支持服务队的各项活动。
(三) 按时参与每次活动,积极开展服务工作,每次奖操行分2分,由总负责人登记,期末进行累计,作为操行评定一项,学期全勤者颁发全勤奖。
(四) 如果因事不能参加活动的同学必须事先写好请假条交给各组组长,再由组长转交外联部备案,无故缺勤的每次扣操行分4分;无故缺勤满3次者视为无故退出,并进行通报,扣相应操行分。
(五) 凡加入、退出服务队者,其记录都将载入个人档案。因故退出服务队的同学应写退出申请书,先由班主任签名后,交服务队,由队长批准后方可退出;无故退出的扣操行分15分。
(六) 被评为“优秀青年志愿者”的,学年颁发证书,并奖操行分10分。
第十二条 队员如有违反校规校纪和本服务队章程的行为,由组织机构决定撤消其队员资格。
第五章 活动
第十三条 服务队主要组织以下活动:
(一)服务队每周活动:定期每周一下午放学后在本校(行政大楼、教师办公楼、图书馆、实训中心),每周四下午放学后在社区(进贤寿星园、群星园、老干部局、揭阳汽车总站)开展一系列服务活动。
(二)奉行队伍中“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服务队内外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组织机构负责补充、修改。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捷和工业中学青年志愿者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