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学生会外联部及劳动卫生部关于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标准(草案)

发布时间:2009-03-07发布人:团委会

1、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性强,自觉性高; 
2、有固定服务对象,并为服务对象志愿服务一年以上; 
3、校内外志愿服务表现突出,得到服务对象等各方面的好评; 
4、能积极配合学校团委举行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附: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一律取消评优选先资格: 
1)上课考勤中有无故旷课者; 
2)在活动中有无故缺勤者; 
3)在活动过程中影响团队形象者; 
4)受过学校处分者。 
注: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标准涉及个人考勤、纪律、成绩、活动情况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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