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11发布人:办公室

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经榕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榕城区招聘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2014年、2015年暂缓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学科、人数

计划招聘教师7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一)

(三)报考条件

应聘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者技能条件(专业及代码要与所招聘教师职位对应);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三、招聘形式:现场面试、考核、体检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 527-31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阳明楼1楼值班室(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梅云吉荣路中段)

报名要求: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职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过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到报名现场提交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报名时,应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学业成绩表、普通话水平等级考试证书等其他材料(暂缓就业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毕业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件与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所提供资料要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

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由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发给面试通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另通知),报名资料不予退回。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

六、面试形式

1、面试内容。面试为现场答辩和技能展示。面试满分100分,其中现场答辩60分,技能展示40分。现场答辩试题由有关部门命题,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技能展示在学校现场或实践基地进行。

2、现场面试。每人面试时间约20分钟,面试程序为:先答辩后技能展示。考生参加面试,集中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报序号和专业,不得报姓名等其他个人信息。

3、计分方式。面试成绩为招聘的唯一依据。7名评委的评分,评委记分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五个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得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七、体检

根据各学科招聘人数和考生的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在接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签订协议书。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缺额按同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且愿意聘用的考生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须规定时间内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考察工作主要是查阅考察对象档案,审查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九、公示

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榕城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区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选,经榕城区人社局审核,报榕城区人民政府审批。若因考察不合格或签订协议书放弃招聘、经公示有异议而招聘岗位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投诉咨询电话:榕城区教育局0663-8662505

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63-8652491

             

 

 

榕城区教育局         

2016511       

 

附件1

 

2016年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 对象

招聘
人数

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专业要求(专业代码)

其他
要求

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

烹饪与营养教育教师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2014年、2015年暂缓就业毕业生)

1

本科

学士  学位

烹饪与营养教育(B040333)

学前教育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学位

学前教育学(A040105)、学前教育(B040102)

舞蹈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学位

舞蹈学(A130202)、舞蹈学(B050409)、舞蹈编导(B050410)

动漫与游戏制作教师

1

本科

学士  学位

动画(B050418)、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B040330)

机电技术及应用教师

1

本科

学士  学位

机电技术教育(B040315)

会计教师

1

本科

学士  学位

财务会计教育(B040334)、会计学(B110203)

体育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学位

体育教育训练学(A040303)、体育教育(B040201)、运动训练(B040202)、社会体育(B0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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